我这个学期开始上中文课了。这节课是短篇小说课,主要是阅读上个世纪台湾、大陆等作者们的短篇小说。

开课要阅读的第一本叫作《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》,出自于《白先勇文集》的第二卷「台北人」。

这是一个第一人称视角的故事,但「我」并非故事的主角,而是故事的旁观者。而故事采取的叙事手法是倒叙。

开头人们便在海边找到一具男尸 —— 够 hook,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。此时出现了故事真正的主角 —— 王雄 —— 的第一次外表描写:

要不是他那双大得出奇的手掌,十个指头圆秃秃的,仍旧没有变形的话,我简直不敢想象,躺在地上那个庞大的怪物,竟会是舅妈家的男工王雄。

简单一句话,我们得知了这些信息:王雄很大一只,且手掌出奇地大,有着秃秃的手指头 —— 并不精致,是个干活的手。

之后故事便切换到了「我」最初来到故事发生的地点的时候。此处纷纷介绍了舅妈和丽儿这两个角色。舅妈在这个故事里并非什么重要角色,作者对她的描写并不多;丽儿是故事的另一个主角,描写自然也就多了:从小就被惯着养,且又白又圆,像个玉娃娃 —— 玉娃娃是个颇为有趣的描写,代表着精致、贵重的同时,还有着易碎的特征。

接着「我」初次见到了王雄 —— 他在长满了杜鹃花的花圃里,给丽儿当马骑。就算是丽儿从他的头上跨过去,他也觉得无所谓。作者对王雄的描写是这样的:高大得出奇、黑头黑脸、巨掌、秃秃的指头。很显然,这是一个完全和丽儿反着来的角色;一个小孩和一个大人,一个白一个黑。

不过王雄也有着和丽儿相似的外貌描写,他有着一嘴白牙齿和发白的裤子,意味着他并不是一个完完全全「黑」的人。

三人的对话透露出,王雄是个湖南人,以前还打过仗。意外的是,当丽儿说王雄曾经对自己说过,可以让自己骑着他上学时,王雄这个粗男人竟脸红了。

「我」从舅妈那儿得知,王雄是个退伍军人,现在被舅妈雇佣作男工。他为人老实,干活细腻,花圃的杜鹃花全是他一颗颗种的。「我」心生疑惑:为什么要种杜鹃花呢?舅妈给出的答案是丽儿喜欢。

王雄每天都会接送丽儿上下学,还会把自己打扮得体体面面的。一回到家,便会钻研各种东西讨丽儿欢心。此时的二人,关系再好不过。

因为服兵役,「我」时不时会借住在舅妈家,因此有时间给丽儿补习功课,以及和王雄谈话。王雄告诉「我」,他原是湖南乡下的农民,十八岁抽壮丁时被抽了出来,直到现在四十了也没能回过家。

「表少爷,你在金门岛上看得到大陆吗?」有一次王雄若有所思的问我道。我告诉他,从望远镜里可以看得到那边的人在走动。

「隔得那样近吗?」他吃惊的望着我,不肯置信的样子。

「怎么不呢?」我答道,「那边时常还有尸首漂过来呢。」

「他们是过来找亲人的。表少爷,你不知道,」王雄摇了摇手止住我道,「我们湖南乡下有赶尸的,人死在外头,要是家里有挂得紧的亲人,那些死人跑回去跑得才快呢。」

「我」服兵役的地方正是现在福建的金门岛,且离大陆很近很近。但就算这么近了,两岸当时的关系也不容探亲,更别提让王雄这个国民党的军人回家了。

当描述到营地里的老士兵的时候,「我」说他们有时会出现成人不会有的「童稚般的笑容」以及「赤子的天真」。且「我」初次提到了「怀乡的哀愁」。对于王雄来说,他不也是这样的人吗?

当问到王雄家里还有什么人的时候,王雄回答说家里有个不知道还在不在的母亲,以及一个十岁大的童养媳。作者描述童养媳的时候,也使用了「白白胖胖」这样的比喻。童养媳的年龄和描述,正和现在的丽儿一模一样。

这一段里,不只是出现了童养媳这个角色,作者也引入了最开头提过但没有深入的角色 —— 喜妹。她是下女,也就是女佣或者侍女。对于喜妹这个角色的描写,虽然她也是「白白胖胖」,但是「自以为很有风情」,反而和王雄是死对头。喜妹很喜欢撩拨王雄玩,这在旧中国看来是相当轻浮的举动,但王雄又很不喜欢她。

让我好奇的是,喜妹在逗完王雄后,「用着尖细的声音哼起了台湾的哭调《闹五更》」。而王雄「霍然立起身,头也不回」回了房间。这里的《闹五更》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含义?

丽儿上中学前,舅妈给她买了套童军制服。王雄看后,「猛吃了一惊」。先前暗示过,王雄将丽儿视为自己小时候的童养媳;但现在丽儿开始长大,有了新的衣服,变得也渐渐和童养媳不一样。对于那时的王雄来说,又意味着什么呢?不只是如此,丽儿上中学后也有了性别和阶级意识。在她在家里炫耀自己学的英文时,她说:

I am a girl. 丽儿指了一指自己的胸膛念道,然后又指了一指王雄。

You are a boy. 王雄微张着嘴,脸上充满了崇敬的神情。

I am a student. 丽儿又念了一句,她瞥了王雄一眼,然后突然指着他大声叫道:

You are a dog.

这些都象征着丽儿在未来只会越来越不像童养媳。果不其然,在紧接着的下一场景中,丽儿便大发脾气,不再允许王雄接送自己,理由是同学们觉得王雄长得像大猩猩。此时,王雄不仅不再是「非异性」、「同级人」,而是一个动物 —— 连人都不是了!

王雄为了让这段关系回到过去那样美好,给丽儿带来两条金鱼。丽儿非但没有收下,反而摔碎了鱼缸、害死了金鱼。作者借物描述了二人的关系,正如文中所说那样,「跌落在地上不能动弹了」。这也是这部短篇小说里,王雄和丽儿的最后一次对话。

自这之后,王雄变得颓废起来。人叫他,他不应,脾气还越来越暴躁,一整天只是不停照料杜鹃花。一次,他和喜妹就用水一事起了冲突。王雄瞪着喜妹时,喜妹却放声嘲笑他:

「大猩猩 —— 大猩猩」

谁知这一笑,王雄彻底愤怒、像头真的大猩猩一样,抓住喜妹的肩膀拼命摇晃,还发出野兽般的低吼!喜妹挣扎逃开,对着他骂道:

「考背!」

次日早上,「我」和舅妈在花园找到了像是死了一样的喜妹。她的衣服被撕碎,身上包括乳房都是伤痕。同一天,王雄也不见了。在那之后,便发生了小说开头的「王雄之死」。这里小说中并没有提及喜妹到底有没有被性侵。


上中文课的一个好处是,我们可以一边阅读,一边讨论。这篇小说在开课前我便读过一遍,但当时并没有读出其更为深奥的意义来。这次讨论让我见识到了作者的功底,也更乐意去解读这些小说。

教授问我们,王雄和丽儿的关系到底是什么。一位同学认为是父女般的关系,一位同学认为是不纯粹的、王雄将丽儿视为性对象的关系…… 在我看来,王雄确实是以不单纯的视角去看丽儿,不过并不能简单归于「父女」或者「性」。这就需要讲到这部短篇小说的主题 —— 乡愁。

王雄十八岁便被迫离开湖南,到四十岁都没有再回去过。他将对童养媳的思念加到丽儿身上,正好她们在小时候很是相似。可是丽儿终究是丽儿,而非童养媳。长大后的丽儿只会慢慢疏远王雄,变得和王雄记忆里的童养媳不再一样。在王雄意识到这一点之后,他的重点便放在了浇灌杜鹃花上。

为什么非得是杜鹃花呢?不论是小说的标题,还是王雄最初决定栽种的植物,都是杜鹃花。故事中的「我」很是好奇,便去询问了舅妈。当时舅妈的回复是「丽儿喜欢」,但其实还有一层意思:湖南盛产杜鹃花,早在 193x 年便引入长沙市栽培,1985 年还成了长沙市的市花。种杜鹃花,是为了让舅妈家变得像自己在湖南的家一样。

这份思乡之心也在其他地方表现出来:王雄询问「我」能否看到内地时,提到的赶尸习俗中,他特意提到「只要亲人挂得紧,尸体回去才快呢」。小说里也让「我」见到念叨着家乡的老士兵,作为主题的又一暗示。

王雄作为退伍老兵,回不去家,仅能将丽儿和杜鹃花视为一种寄托。但丽儿变了,开始嫌弃自己,生活没有了正面反馈,自己又同喜妹产生冲突 —— 喜妹那句骂人的话很有意思。「考背」(现在更喜欢称之为「靠北」)的意思其实是「哀悼父亲去世」,延伸开来就有诅咒对方死全家的意思。王雄是家中唯一一个男丁,对他来说,母亲可能已经去世,家中只剩下一个不知去向的童养媳,王雄本人又回不去 ——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「死全家」了呢?

而王雄暴怒时的举动,正好和他人嘲弄他说的「大猩猩」一样。此时的他,不仅理解了和丽儿的关系无法再回到当初,自己可能一辈子无法回家;种种压力下,王雄想:「你们说我是大猩猩,那我就变成大猩猩给你们看。」结果便是喜妹的悲剧。

王雄本身并不是一个暴力的人。攻击了喜妹之后,想必他的想法很是复杂:愧疚、焦虑、后悔、自暴自弃…… 想要回家,怎么回家?「湖南有个赶尸习俗,只要亲人挂得紧,尸体回去才快呢。」荒诞的是,能回家的方法竟只剩「死」这一条路。

这必须得讲一下当时的历史。1949 年到 1987 年之间,所有流亡到台湾的外省人都无法回到内地。1949 年国民党退守台湾后,海峡两岸处于战争状态:两岸之间不通邮、不通商、不通航。而王雄的身份是国军退伍士兵。当时台湾处于长达 38 年的「戒严时期」。私自与大陆联系或试图前往大陆,会被视为通匪或叛逃,可能面临极刑或牢狱之灾。同理,在大陆那边,曾为国民党效力的士兵被划为「黑五类」或「历史反革命」。假设王雄真的偷渡回去,等待他的极可能是批斗、监禁甚至处决。

戏剧性的是,《台北人》是在 1960 年代到 1970 年代初。 两岸开放探亲要等到 1987 年。王雄死在了黎明前的漫长黑夜里。对于那个时代的大多数老兵来说,这就是死局。他们唯一的归乡方式,往往只能是死后魂归故里。「我」看到的老士兵实际上便是无数个王雄。他们虽然年纪看着大,但有着成人没有的童真和天真 —— 有多少是还没长好就被抓来当兵,半辈子都在战场上生活的呢?先前我说这暗示了乡愁主题,其实也暗示了这些人们停留在孩童的年龄。

这又要说回最开始那个问题:王雄和丽儿到底是什么关系?作者在描写他们二人互动时,很喜欢将王雄写成一个「虽然年纪大身体也大,但处处跟个孩子一样、同丽儿玩耍的人」。在我看来,就算他将丽儿当成童养媳看待,但这也不意味着他带着有色滤镜去看待丽儿,反而是将其视为童年的一部分;同丽儿游玩,就像是自己也变小了一样,从来都没有上战场过。

可惜他最终的结局是:

他的尸体被潮水冲到了岩石缝中,夹在那里,始终没有漂走。